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昨日召开。包括古茶树保护条例在内,本次常委会将审议8个法规案。澜沧和双江两县率先制定法规,保护县域内的古茶树种质资源,首开云南依法保护古茶树先河。
本次人大常委会上,澜沧和双江两县同时提交古茶树保护条例供审议。根据条例,两县域内的古茶树不得被折枝、挖根和剥皮;不得向古茶树丢弃废物、倾倒垃圾或施用化肥农药。
据悉,双江县境内分布有1.2万亩大叶种野生古茶树群落。该县制定的保护条例明确,古茶树指县境内野生古茶树、野生近缘型古茶树、栽培型古茶树。科研、拍摄、探险、采集古茶树根、茎、叶、花、果、苗种,或移栽等,须经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批准,禁止盗伐、开垦、取土、取蜂或采集树上寄生或附生物。禁止在古茶树上刻写涂画,对古茶树施用化肥农药。违者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毁树的可处树木价值3-5倍罚款。
澜沧县拥有邦崴千年过渡型古茶树和景迈、芒景栽培型千年万亩古茶园,是茶产业发展重要的物种资源库。除与双江县古茶树保护条例大同小异外,澜沧县还明确规定,对景迈、芒景古茶树上衍生的特有药材“螃蟹脚”,实行单数年采摘,严禁在双数年采摘、收购、加工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