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烟台绿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组织的专家审查,这意味着“烟台绿茶”不久将成为烟台第九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审查组由来自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药检所等研究机构的7位专家组成。审查组专家听取了烟台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作的陈述报告,专家们就“烟台绿茶”种植方面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经过讨论、表决,专家组认为“烟台绿茶”具有一定的区域知名度和较鲜明的产品质量特色,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要求,在公示期内未有异议,一致通过对“烟台绿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专家审查,建议国家质检总局予以批准。这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成功,对于更好地保护我国的产品资源和声誉,推动烟台绿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前,烟台已经成功地申报了“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 “烟台海参”、“烟台鲍鱼”、 “烟台大樱桃”、 “莱阳梨”、“莱州梭子蟹”的地理标志产品。胶东在线(通讯员 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