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布了2007年审理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十起案件涉及商标、专利、着作权、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审判领域。
2007年1月,“日照绿茶”证明商标权人——— 日照市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将济南多家经销公司和超市告上法院,要求相关商家停止销售侵权的“日照绿茶”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但为“日照绿茶”证明商标权人,而且系唯一对“日照绿茶”具有监督、检验资质的管理机构,任何茶叶经营者,须经原告的检验、授权后方可在其产品上使用“日照绿茶”证明商标。案件审理中,涉案商家主动与原告协商补办授权手续,进行了和解。
在商标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通过司法途径作出驰名商标认定,如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告赢济南某集热器材经销处“金桑乐”商标侵权案,最终“桑乐”被认定为弛名商标。
2007年其他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还有,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状告济南商家销售假“英雄”案,山东蓝翔技校维权案,棉花转基因专利遭遇技术侵权案等。(记者刘云 实习生 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