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操作规范》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要求出口食品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标志正面文字为“中国检验检疫”及其英文缩写“CIQ”,背面加注16位数码流水号。
规范要求,所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运 输包装上必须加贴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激光防伪标识,或在销售包装上印制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检验检疫标志。对未加施检验检疫标签或发现货证不符的出口食品,全部禁止出口。业内人士认为: 食品产业是我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出口食品标识防伪有利于出口食品的品牌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