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院制定措施服务新农村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具体措施是:一、积极参与平安日照建设,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三、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四、依法保障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和纠正侵犯农民权益的行政行为,保护好农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五、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六、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巩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前沿阵地。七、加强司法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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